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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岛段数据网络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岛段数据网络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岛段(以下称济青高速)全长318公里,沿线有4个分中心,23个收费站(含济南东绕城的机场、郭店、济南东收费站)。本项目对济青高速及济南绕城东线通信系统原ATM收费数据网络进行升级改造。

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岛段数据网络升级改造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以及相关辅助工程的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工程资质或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2009年至2011年)具有两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同等或更大规模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所投主要设备须具有国家权威部门(省级及以上)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4 所投主要设备须有入网许可证(复印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1 年 11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工程业绩合同等资料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A座)。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山东经济信息网和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